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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的团日,我做主”自主团日活动的通知
2012-05-22 15:33 admin  河北美术学院团委

各学院团总支、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团省委《关于在全省大中专院校开展“我的团日,我做主”自主团日活动的通知》(冀团办【2012】8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为进一步活跃我校团的基层组织,提高基层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扎实推进我校共青团组织建设,现决定继续在我校各基层团组织中开展2012年“我的团日,我做主”自主团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青年。坚持团员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青年学生的创新性和创造力,不断探索创新活动组织开展模式,进一步增强基层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围绕纪念建团90周年和喜迎党的十八大,在青年学生中高扬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主旋律,营造热烈的庆祝纪念氛围;围绕“学雷锋”主题活动,动员各级团组织特别是基层团支部集中开展以敬老扶幼助残、参与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提升基层团组织自主团日活动的水平与实效性。  

二、活动时间  

2012年3月——12月  

三、活动原则  

(一)主题自定  

坚持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本理念,充分调动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引导各团支部在民主征求团员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围绕“庆祝建团九十周年”、“学雷锋主题实践活动”、“喜迎十八大,永远跟党走”系列活动等社会热点和焦点、青年学生的兴趣点,自主设定主题,在民主决策的过程中更好的接受教育,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坚定政治信念。  

(二)内容不限  

团日活动内容由全体团员自主决定,既可以围绕思想政治教育涉及时事政治、历史文化等方面,又可以结合满足青年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开展实践锻炼、兴趣爱好、生活娱乐等各方面活动,努力将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艺术性、趣味性融为一体,既弘扬主旋律,又体现多样性,使主题教育团日活动有力地促进校园文化的发展,促进青年学生的全面进步。  

(三)形式自选  

自主团日活动不必拘泥于固定形式,引导学生通过采取民主协商、集体表决的方式,由团员自主确定,不断发展理论学习、征文演讲、参观考察、学习观摩、公益活动、体育比赛、文艺联欢等传统活动形式,鼓励团员学生结合时代、学生特点,充分利用微博等新媒体开展网络团日活动,创造更具时代特色、更具吸引力的活动形式。  

(四)规定动作  

在充分尊重团员主体地位,积极营造自主、宽松的团组织生活气氛,增强团组织活动时代感的同时,为体现共青团的政治性和先进性,各团支部在组织开展自主团日活动中必须完成“戴团徽、打团旗、唱团歌”的规定动作,坚持培养团员的组织观念,增强团员意识。  

四、活动对象  

我校每一个基层团组织,包括班级团支部等。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各级团组织要把自主团日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团建的重要举措,安排专人负责团支部自主团日活动的指导工作,统一部署,广泛发动,集中行动;要在充分尊重基层团支部的自主性和创造性的基础上,加强组织检查督导,确保每个团支部都开展一次自主团日活动;要广泛宣传,保障活动的广泛性,动员所有的团支部、所有的团员青年参加进来,增强团员青年的主人翁意识和组织观念。  

(二)评比表彰,选树典型。综合各学院上交情况,校团委将经筛选后的优秀团日活动上报团省委,参加“河北省大中专学生十佳自主团日活动”、最具人气奖、最具创意奖、先锋示范奖、道德风尚奖、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单位等奖项的评选。  

(三)积极展示,加强宣传。要继续依托活动专题网站做好活动的宣传、展示工作,各学院团总支要及时汇总各团支部活动的开展情况,将活动信息及时汇总上报校团委。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利用好微博等网络新媒体,积极通过微博进行活动展示。  

联 系 人:梁泽光 王 骁  

联系电话:0311—88596190 8068(内线)  

邮 箱:hbmsxy@qq.com  

官方微博:河北美术学院团委(腾讯微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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