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现将《关于在我省大学生中开展百名“创新之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广泛宣传,号召广大同学积极参与,组织各参赛者务必于2014年12月20日前将《河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申报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事迹材料(一式3份,字数2000字以内,材料用仿宋三号、22磅固定行距、A4纸统一打印,并请在页眉注明“河北省大中学生创新(创业)申报材料”字样)、所获奖项、专利、成果、论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3份,加盖公章)交至办公楼107。
共青团河北美术学院委员会
2014年4月7日
主题词:创新 创业 通知
发送:各团总支部、学院领导班子成员
院团委2014年11月24日印
(共印19份)
共青团河北省委员会
河北省学生联合会
关于在我省大学生中开展百名“创新之星”、
“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团市委,省各直属高校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切实引导我省大学生树立正确、积极、务实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团省委、省学联决定联合开展我省大学生“创新之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4年11月—2015年5月
二、评选类别
创新之星:分中学生组(含中职、普通高中、初中在校生)和大学生组(含普通高校、高职院校在校生)。
创业之星:分大学生组(含普通高校、高职院校在校生)和职业青年组(含本科毕业5年内、研究生毕业3年内的毕业生)。
三、评选数量
创新之星、创业之星共计100名
四、评选条件
(一)创新之星
199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在河北省内工作、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科学、乐于探究、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显示较大潜力。
近两年内(2012年11月10日—2014年11月10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大学生组
(1)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在科技创新中拥有国家专利并在成果转化中创造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2)在国际、国内以及全省各类科技创新比赛和评选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者;
(3)在国际、国家或省级学术性核心刊物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或合作发表者。
(二)创业之星
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在河北省境内登记注册企业的法人代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经营,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按章纳税,无造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国家限制性行业不参与此次评选。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1.大学生组
(1)公司年销售收入超过10万元;
(2)为我省大学生提供就业岗位3个以上;
(3)公司拥有发明专利或其他自主知识产权。
2.职业青年组
(1)公司年销售收入超过300万元;
(2)为我省大学生提供就业岗位15个以上;
(3)公司拥有发明专利或其他自主知识产权。
五、享受政策
(一)“创新之星”所持项目可直接进入河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库,“创业之星”可直接进入河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享受入库各项优惠政策;
(二)可被推荐到河北省青年创业服务中心,享受零月租入驻。
六、评选工作安排
(一)各团市委、省各直属高校团委根据分配名额(见附件1)择优推荐辖区内创新之星、创业之星,于2014年12月31日(星期三)前将各人填写的《河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申报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事迹材料(一式3份,字数2000字以内,材料用仿宋三号、22磅固定行距、A4纸统一打印,并请在页眉注明“河北省大中学生创新(创业)申报材料”字样)、所获奖项、专利、成果、论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3份,加盖公章)邮寄至团省委学校部(石家庄市裕华西路53号团省委508室,邮编:050051),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liangchuangpx@163.com)。
(二)团省委于2015年3月底前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100名“创新之星”、“创业之星”。
(三)团省委于2015年5月对百名“创新之星”、“创业之星”进行表彰。
联系人:问望强梁博通
联系电话:0311—87903819
电子邮箱:liangchuangpx@163.com
附件:1.创新之星、创业之星推荐名额分配表
2.河北省大中学生“创新(创业)之星”申报表
共青团河北省委员会河北省学生联合会
2014年4月7日
附件1:
创新之星、创业之星推荐名额分配表
推荐单位 |
创新之星名额 |
创业之星名额 |
石家庄团市委 |
3 |
3 |
承德团市委 |
2 |
2 |
张家口团市委 |
1 |
1 |
秦皇岛团市委 |
3 |
3 |
唐山团市委 |
3 |
3 |
廊坊团市委 |
3 |
3 |
保定团市委 |
3 |
3 |
沧州团市委 |
1 |
1 |
衡水团市委 |
2 |
2 |
邢台团市委 |
1 |
1 |
邯郸团市委 |
2 |
2 |
省各直属高校团委 (共25所) |
2 |
2 |
合计 |
74 |
74 |
附件2:
河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申报表
姓名 |
|
性别 |
|
1寸正面 免冠彩照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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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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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
主要事迹 简介 |
(可附页) |
获奖情况 |
(可附页) |
所在单位党团组织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上级党团组织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