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文化活动须经校团委、各院团委(团总支)审批后开展。各院团委(团总支)主办的活动需向本院党团组织和校团委提交审批备案。
跨院或跨校活动、涉及学校名称的全校性活动、邀请校外人士在校园内举办的活动(学术报告除外)以及以学校名义在校外举办的活动需特别报请校团委审批。
校团委直属部门及校级学生组织活动由校团委直接审批,学生社团活动需经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并向校团委提交审批备案。
申请举办活动时,需填写《河北美术学院校园文化活动审批表》,并在活动前一周的周二、周三下午2:00至4:00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审批。
一、校园文化活动审批流程
1.填写活动名称
2.写明申请部门与申请时间
3.确定活动负责人与联系方式
4.确定活动时间与活动地点
5.叙述活动情况,其中包括活动内容与参加人员
6.审批表一式四份,主管部门、学工处、安全工作处、宣传统战部各一份,并存档:(1)去主管部门询问意见、签字盖章(学工处0105办公室),(2)去学生工作处询问意见、签字盖章(学工处0102办公室),(3)去安全工作处询问意见、签字盖章(一号综合楼西侧新乐市公安局驻河北美术学院警务室内),(4)去宣传统战部询问意见、签字盖章(一号综合楼411)。
二、活动场地使用审批流程
1.填写申请部门
2.填写活动名称与活动时间
3.确定活动地点和活动人数
4.确定活动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5.概述活动内容
6.写明费用缴纳
7.申报表一式三份,学工处、学生组织、安全工作处各一份,并存档:(1)去校团委询问意见、签字盖章(学工处0105办公室),(2)去东方文化创意产业基地询问意见、签字盖章(生活馆四楼往南走有个门进去直走右边最里面)注:只有在南区办活动需要,北区不需要,(3)去安全工作处询问意见、签字盖章。(北区南门进门河北美术学院警务室进门左转安全工作处办公室)
三、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审批流程
1.填写活动名称
2.写明申请部门与申请时间
3.确定活动负责人与联系方式
4.确定活动时间与活动地点
5.叙述活动情况,其中包括活动内容与参加人员
6.审批表一式四份,申请部门、活动审批部门(学工处0102)、宣传统战部(一号综合楼411)、安全工作处(一号综合楼西侧新乐市公安局驻河北美术学院警务室内)各留档一份:(1)去主管部门(学工处0105)询问意见、签字盖章,(2)去活动审批部门(学工处0102)签字盖章,(3)去宣传统战部(一号综合楼411)询问意见、签字盖章,(4)去安全工作处(一号综合楼西侧新乐市公安局驻河北美术学院警务室内)询问意见、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