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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美术学院学生会章使用制度
2007-08-10 09:25 admin  东方美术学院学生会章使用制度

河北美术学院学生会印章是学生会组织的标志及权力的象征,体现着学生会的组织和责任。为加强学生会内部的相互监督机制,防止不良行为的发生,使公章的使用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东方美术学院学生会办公室公章使用制度。 

1.公章的使用权:主席团有印章使用权,其他直属部门需使用印章时,必须经主席或副主席批准,由办公室记录在案(包括时间、文件内容、文件数目、申请人、签名主席、记录人)方可。 

2.公章的保管:印章一般由主席负责保管(若有紧急事宜,其他副主席亦有暂时保管、使用权),保管者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管理,不得将公章随意带出,不得随意摆放,更不得将其交于他人使用,以防止公章被盗用,给学生会乃至学院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3.公章的加盖方法: 

(1)凡学生会上报、下发、对外交流的正式文件必须加盖公章;一般会议性通知,由加盖印章; 

(2)各部门需要以学生会名义下发各系的正式文件,由各部部长交主管主席审阅后,由主管主席加注批准意见后加盖公章; 

(3) 学生会红头文件,各大型活动正式文件和对外交流正式文件,必须由主席审阅后加注批准意见,方可加盖印章; 

(4)因私人原因需加盖公章者,需有关负责人(主席团成员)同意后,再盖章; 

(5)章前必须仔细阅读文件,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件,可以拒绝加盖印章。 

4.公章使用程序: 

(1)所需加盖公章的材料、文件等获得分管主席的同意; 

(2)经过公章保管人的审查; 

(3)在办公室认真完成“公章登记表”的填写。 

5.公章使用时间: 

待定 注:若有紧急事宜,另交主席团处理。 

河北美术学院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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