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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8-04-10 22:16  

各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推进我校共青团创先争优,积极响应团中央关于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树立基层团总支先进典型,展示优秀团员风采,充分调动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奋发进取、立志成才。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对团内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红旗团总支(二)优秀学生分会(三)红旗团支部(四)优秀团干部(五)优秀团员(六)优秀学生社团(七)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八)优秀青年志愿者

二、评选办法

(一)红旗团总支、优秀学生分会由校团委组织评选。

(二)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由各团总支根据分配名额自行组织评选,将评选结果报校团委审批。

(三)优秀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由社团联合会组织评选,报校团委审批。

三、评选条件

(一)红旗团总支

由校团委根据各团总支2017年的工作积分和申报材料进行评选,两项权重各占50%。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总支班子建设情况、主题活动、组织建设、活动阵地、2017年工作开展情况(应尽量提供照片作为支撑材料,照片直接插入文档中即可)。

1.班子建设好。班子整体素质和群众基础好,班子结构合理,配齐配强,有把握全局、协调系统内各团组织共同开展工作的能力,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进取,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2.主题活动好。根据学校年度工作总体思路,团委学生活动总体规划要求,克服困难,较好完成各项活动任务。围绕服务于党政的中心工作,服务于学院各项创建活动,创造性地贯彻上级团委的精神,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团的工作积极主动,做到“上有号召,下有行动”,工作实绩获得党政领导和上级团组织认可,受到团员青年广泛好评。

3.组织建设好。基层团组织设置合理,班子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干部思想作风过硬,积极发展团员,“推优”工作严谨;坚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坚持党建带团建工作思路,全面抓好自身建设,积极配合党组织落实工作,认真完成校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

4.活动阵地好。团总支活动有场地,办公有场所,经费有保障,布置较规范,组织有氛围,广大团干部有一个满意的办公环境。

5.团员教育好。团总支干部高度重视团员发展和培养教育工作,及时认真做好团员发展和团费收缴工作,为学生征订团刊、团报刊物,积极开展和加强大学生思想教育引导活动。

注:各团总支申报《五四红旗团总支》要求提交参评文字材料,材料要全面反映二O一七年五四以来主要工作成效,校团委将结合现场答辩情况综合评定先进集体。

(二)优秀学生分会

1.学生会机构健全,部门设置合理。

2.工作制度健全、例会正常、档案完备、材料齐全并及时上交。

3.积极配合校学生会工作,按时参加校学生会工作会议,认真、主动完成校学生会布置的工作。

4.在全校性学生活动中积极组织同学参与,并取得较好成绩。

5.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基本形成有学院特色的品牌活动,效果好,同学参与面广。

6.后备队伍建设有梯度、有层次,能将优秀后备干部送到校学生会重要岗位。

(三)红旗团支部的评选条件

1.团支部班子健全,干部团结,积极围绕上级团组织的工作部署,结合支部成员思想动态,积极、有效、创造性地开展团工作。

2.团支部规章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年度内支部团员中没有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

3.认真做好团员教育管理,带领团员勤奋学习,锐意进取,积极工作。支部要在教育青年、鼓励团员刻苦学习、立志成才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4.团组织工作得力,支部活动经常,认真做好团员发展、团费收缴和团员“推优”工作,团支部群众中威信高,号召力强,非团员群众少。

5.团支部成员定期研究班级团的工作,引领风尚,创先争优,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文体活动,班级有获奖代表,且成绩显著。

(四)优秀团干评选条件

1.从事团的工作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共青团干部。

2.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质好,德育评定等级为优秀。

3.热心团的工作,熟悉工作业务,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4.模范带头作用好,能履行职责,按时出席有关会议,落实工作积极、及时。

5.学习刻苦,成绩优良,2017年度(一年级学生填报一学期,其他年级填报两学期)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平均分不低于75分,无挂科、违纪情况。

(五)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我校在籍团员,思想品德好,在团员青年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德育评定等级为优秀。

2.关心、支持和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3.熟悉团的基本知识,能按《团章》要求自己,团员意识强。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2017年度(一年级学生填报一学期,其他年级填报两学期)各科成绩合格,平均分不低于70分,无挂科、违纪情况。

5.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并在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被评为青年志愿者的团员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

(六)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条件

以学校学生社团相关管理制度为准。

(七)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条件

1.从事社团工作时间在一年以上的社团负责人(含副职)。

2.思想品德好,言行规范,能较好落实社团的各项任务。

3.热心于社团的工作,积极负责,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4.有专长,能履行职责,按时出席有关会议,落实工作积极及时。

5.能够组织社团成员积极开展活动,次数多,质量好,效果好。

6.各科成绩合格,无挂科,违纪情况。

(八)“优秀志愿者”评选条件

1.积极响应团中央的号召,树立社会公德意识,弘扬无私奉献、团结互助、见义勇为的时代新风。

2.围绕立足岗位学雷锋,在各自不同的岗位上发扬雷锋精神、奉献精神,并在此基础上用自己所学知识、专长服务社会、服务同学。

3.在尊老爱幼、热心助残、爱心资助、社区服务、招生服务等方面做出杰出贡献。

4.本年度至少参加过五次校级(含)以上志愿服务工作。

5.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在我校发展及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评选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请各总支于4月25日前报校团委107室,过时不申报者作弃权处理。

2.5月4日前后召开表彰大会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3.各类奖项原则上不可兼得。

4.优秀志愿者申报不设名额限制,按中国注册志愿者证认证小时数排名,取全校前50名。

5.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志愿者分别填报电子表格及纸质表格各一份,各总支上报推荐表彰集体和个人分类汇总名单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相关表格请在校团委网站下载)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共青团河北美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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