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12.9运动,展示美院学子的风采,展示美院的精神风貌,经院团委研究决定将在12月9日举行歌咏比赛。
地点:办公楼前
彩排时间:12.8下午6:00
比赛时间:12.9下午6:30
比赛评委:
王 梦、王 娜、秦亚男、张东升、孙晓慧、张翠敏、王翠良、康 微
计分人员:王喜林、朱由胡、桂敬传、胡广乾
奖项设置:
一等奖1队
二等奖1队
三等奖1队
另设精神文明奖3队和优秀组织奖4队
备注:参观人员:
视传、环艺、动画每系150人参加
雕塑、绘画、工业、服装每系30人参加
共青团石家庄东方美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2008-12-5
合唱比赛评分标准 代表队名称:
序号 比赛要求 所占分值
1 选曲健康,积极向上。(1分)演唱时情理交融,有一定的演唱技巧(2分) 3分
2 演唱整齐(2分)。 2分
3 指挥仪表端庄,精神面貌良好,指挥动作协调,拍子正确。(1分) 1分
4 演唱富有表情。(2分) 2分
5 服装统一整齐、大方,(1分)进出场有序,文明,展现大学生的良好风貌。(1分) 2分
最后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