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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歌咏比赛相关事宜说明
2008-12-08 13:24 admin  东方美院团委会

为纪念12.9运动,展示美院学子的风采,展示美院的精神风貌,经院团委研究决定将在12月9日举行歌咏比赛。   

地点:办公楼前   

彩排时间:12.8下午6:00   

比赛时间:12.9下午6:30   

比赛评委:   

王 梦、王 娜、秦亚男、张东升、孙晓慧、张翠敏、王翠良、康 微   

计分人员:王喜林、朱由胡、桂敬传、胡广乾   

奖项设置:   

一等奖1队   

二等奖1队   

三等奖1队   

另设精神文明奖3队和优秀组织奖4队   

备注:参观人员:   

视传、环艺、动画每系150人参加   

雕塑、绘画、工业、服装每系30人参加   

共青团石家庄东方美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2008-12-5   

合唱比赛评分标准 代表队名称:   

序号 比赛要求 所占分值   

1 选曲健康,积极向上。(1分)演唱时情理交融,有一定的演唱技巧(2分) 3分   

2 演唱整齐(2分)。 2分   

3 指挥仪表端庄,精神面貌良好,指挥动作协调,拍子正确。(1分) 1分   

4 演唱富有表情。(2分) 2分   

5 服装统一整齐、大方,(1分)进出场有序,文明,展现大学生的良好风貌。(1分) 2分   

最后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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