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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
2008-10-10 16:04 admin  团委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先进文化为导向,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展现当代大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面向全体大学生,立足于提高审美修养和人文素养,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院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促使我院艺术教育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活动主题与内容   

本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我和祖国”为主题。各项活动的内容应围绕主题,热情歌颂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反映当代大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表现大学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远大抱负和历史使命感,展示大学生高雅健康的审美追求。艺术展演活动要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三、组织工作   

学院成立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   

主 任: 刘耀海   

副主任: 杨振江、张子言   

成 员: 甄心恒、孙志强、王玉宝、王 梦、李福全、董小龙、刘 松、许 峰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委,具体统筹协调本届艺术展演工作。   

办公室主任:甄心恒(兼)   

成 员:姚春龙、麻利峰、王喜林及各系党总支书记、团总支书记   

四、活动项目和形式   

艺术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艺术作品、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高校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四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工艺设计、雕塑(陶艺)、DV作品;   

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书法(篆刻)、绘画、摄影作品;   

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另文通知。   

五、参加对象和分组   

(一)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分为甲、乙两组,甲组为我院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我院艺术专业学生。   

(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展的参加对象为我院党政校级领导干部。   

(三)高校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的参加对象为我院教职员工。   

六、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   

1.声乐   

大合唱:含指挥、伴奏不超过42人,时间不超过6分钟;小合唱(或表演唱):含伴奏不超过15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重唱:含伴奏不超过5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独唱:可有伴奏1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2.器乐(包括管弦乐、管乐、弦乐、民乐等)   

合奏:含指挥不超过65人,时间不超过8分钟;小合奏:含指挥不超过11人,时间不超过6分钟;重奏:不超过4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独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舞蹈   

群舞:不超过36人,时间不超过6分钟;三人舞、双人舞、独舞:时间不超过5分钟。   

4.戏剧   

短剧、歌舞剧、小品等均不超过8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二)艺术作品类   

1.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2.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独照、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均可,尺寸均为14吋。   

4.工艺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尺寸不超过对开,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   

5.雕塑、陶艺: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   

6.DV作品:播放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三)校长书画摄影作品   

1.书法、篆刻作品的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摄影作品包括独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吋。凡经过暗房特技处理、电脑制作,改变原像面貌的作品,请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的名称以及创作者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请在作品背面注明,创作说明可另附纸。   

2.作品由学院统一报送,每人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幅(组)。   

七、活动要求   

(一)各系接到通知后,应成立本系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本系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层层落实。活动方案于2008年1月10日前报学院组委会办公室。  

(二)各系以班为单位,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生艺术活动,并组织艺术讲座、观看文艺演出、聆听音乐会及观看艺术作品展等活动,力争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目标。各系在开展活动和展演的基础上,评选出优秀节目和作品。   

(三)学生处、团委要制定活动方案,组织相关的主题活动,展示各系优秀节目和作品。在各系推荐的优秀节目和作品基础上,评选出校级优秀节目和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四)2008年6月,学院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组委会将根据各单位的组织情况、学生参与面、活动效果、获奖情况、书面(音像)资料等方面评选出优秀组织奖6个。   

(五)学院团委负责将我院的优秀作品于2008年7月10日前,上报河北省教育厅参加评比,对获得省级和国家级的获奖作品学院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河北美术学院校团委   

2008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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